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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昨天質疑,NCC三月底宣布今年手機費降幅四‧○四%,不僅比去年五‧八七%低;若是用贈送分鐘數方案,還要打超出的秒數才降價;主張調降反應在月租費上才真實。

消基會指出,這次的調價行動,大家原以為四月一日起降四‧○四%,就是例如月租費是新台幣五百元,可以少繳廿元;結果卻不是,而是消費者若選擇的是贈送分鐘數方案,只有超出五百元部分,可享降價優惠。

消基會說,工作人員三月卅一日以一般用戶的身分致電三大電信業者,詢問以目前使用中的「月租費抵通話費」費率方案來看,四月一日後會調降多少錢;結果三大電業都告知,網內部分的通話費是沒有調降的,只調降網外與行動打市話部分的通話費。

消基會還發現,撥打網外與市話方面,每分鐘通話費的變更,也僅○‧三一元至○‧三五元間,實在只是略施小惠;加上贈送分鐘數的方案又沒有實質調降,難怪讓消費者對此降價「無感」。

消基會強調,反觀電信三雄的營業收入,中華電信民國九十九年自結合併營收兩千○廿四‧九億元,較九十八年成長二‧一%;台灣大哥大九十八年營業收入約六百八十四億元、九十九年增加至七百○一億元,成長十七億元;遠傳電信九十八年合併總營收六百‧六二億元,九十九年為六百卅四‧三六億元,約增加卅四億元;都呈現成長的趨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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