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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天鑑賞期爭議/Google與北市府協商 兩週後再說

更新日期:2011/07/01 04:11

自由時報記者蔡偉祺、王珮華/綜合報導〕台北市政府要求Google提供消費者下載APP程式七天鑑賞期,因Google拒絕配合,被開罰一百萬元,並限七月一日前提出改善計畫,否則將連續處罰。

 

昨天Google負責Android系統的高階主管親自前往市政府溝通,但仍未承諾依消保法提出退款政策;不過,市府還是給Google兩週寬限期,並未再開罰。

 

另外,法規會主委葉慶元指出,蘋果公司已正式行文給市政府,最快七月八日就可完成系統修改,提供消費者APP軟體七天鑑賞期,以及中文退費說明。

 

葉慶元強調,根據消保會解釋,在網路購買的數位化商品(包含軟體),若沒有合理檢視機會,就屬於訪問買賣,消費者在七天鑑賞期間,可以無條件退費。

 

葉慶元說,Google認為將付費APP軟體下架,是符合台灣法令的「善意」舉動,但他提醒,Google下架舉動已影響先前購買付費軟體消費者後續更新的權利,若有消費者反映,會要求Google改善。

 

葉慶元說,先前Google對台灣消保法的理解並不正確,經過這次會談,對方已充分瞭解,但Google方面認為,原有的十五分鐘退款期限和由開發商退款機制,是全球一致性規定,必須再將會談結果帶回美國研究。

 

微軟芒果軟體市集也受關注

 

微軟近期積極為自家即將上線的Windows phone 「芒果(Mango)」軟體市集造勢,對於軟體市集是否應有七天鑑賞期?台灣微軟表示,會提供試用版。但購買後七天內是否可退費?微軟表示,會配合政府法規,但細節要再研究。

 

蘋果iOS平台、Google Android平台與微軟Windows Phone平台,三強激戰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市場,對於北市府以沒有提供七天鑑賞期為由,要求蘋果與Google改善,並重罰Google,作為競爭對手的微軟,並沒有站出來為同業說話。

 

台灣微軟表示,一定會配合當地法規,微軟Windows Marketplace都會提供軟體試用版,讓使用者試用到滿意,再決定是否購買。

 

問題是,目前北市府與平台業者的爭議,不在於試用版的有無,是以付款作為試用時點,之後的七天內可退貨。微軟表示,這點會再研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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